虚假诉讼,被告人可以提起反诉。
一、[反诉],与本诉相对,指诉讼中的被告向原告提起的诉。原告向被告提起的诉称本诉。反诉是本诉被告用以反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进行辩驳的一种特殊形式,是被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特殊手段。
二、反诉可以在被告人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付本时,在规定的期限内用答辩状进行答辩反沂,也可以在开庭审理中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反诉。
三、反诉和本诉合并审理。
详情请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等。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条、原告
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