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燃气管理办法》,滞纳金的计算标准是“用户欠费金额×欠费天数×3‰”,用户在欠费后7天内交纳燃气费便不会产生滞纳金,逾期就会按照标准收取。
一般燃气公司有两类客户,一类是自报表数,一类是上门抄表,分单月和双月,每个月1~25号都可以交费,逾期会收取滞纳金。”自报表数的用户在报完表数后如欠费,7天内把欠费金额交上就不会收取滞纳金;上门抄表的用户在查表员查表后如有欠费,也是在7天之内把欠费金额交上就不会收取滞纳金。
用户没用气的情况下,将会按照辖区的平均气量估数,如果估出的气量比用户家所使用的气量高,会等用户使用到估出的这个数量后开始计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卡内余额不足也不及时充费的情况下,也会产生滞纳金。“比如用户当月使用的气量是10立方米,但公司给出的估数为20立方米时,用户在使用到20立方米的情况下,才会开始计费。”
以上是对燃气费违约金怎么算的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