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责任无法认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推定进行民事赔偿。
推定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应当负对等责任,但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行人
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辆的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辆、行人一方应当负次要责任。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
负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