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他
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根据
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
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提起刑事自诉需注意的事项:
(1)
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
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
提起民事诉讼。
(3)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