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道路
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
(二)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是指是指受害人因
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这项生活补助费用进行的赔偿。
(三)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是是指受害人因道路
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
(四)
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
(五)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
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
交通事故受伤后需要住院治疗,其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后需要加强营养的,
赔偿义务人应当支付的费用。需要医院出具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
(七)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道路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住院期间,由于身体健康等原因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都有一定程度的降低,需要家人或者其他亲属的陪同和护理,并由相关
事故责任人根据一定的标准予以赔偿的费用。
(八)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
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因需到医院诊治、住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而发生乘车乘船等交通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九)住宿费
住宿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相关事故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
(十)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
(十一)丧葬费
丧葬费是指道路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受害人家属为处理死者的丧葬等后事而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有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