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协议书
被继承人: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系被继承人之,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李某于年月日意外身亡,留下遗产尚未分割,继承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二、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利于被继承人孩子成长原则,照顾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遗产范围内扣除元作为
孩子抚养费用.
三、各继承人承诺遵守被继承人遗书中的意思表示,签署本协议前后均不得违背遗书中所明确的内容.
四、各继承人确认,依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名下所有财产系
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二分之一属于被继承人之妻吴某女士所有;余下的二分之一作为被继承人遗产进行分割,各继承人继承此遗产的四分之一.
五、被继承人与其妻吴某之夫妻共同财产为:位于北京市区号房屋一套;位于北京市区号房屋一套;股票(被
继承人死亡之日)市值
元;奥迪A6汽车(车牌:)一辆;被继承人在公司的股权价值;应收债权元.
六、位于北京市区号被继承人的房屋归所有,该房屋所欠按揭贷款由偿还;位于北京市区号的房屋归吴某所有,该房屋所欠按揭贷款由吴某偿还;被继承人在公司股权依据遗书归吴某所有.
七、应收债权元归所有;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区号房屋归吴某女士所有.
八、为了充分发挥财产的利用价值,各继承人同意,在分割遗产后不再共有遗产或其部分.继承人吴某女士折价补偿给继承人、共计人民币
元,作为继承人、应分得全部遗产份额的差额,支付后,继承人不再享有继承被继承人其他任何财产的权利.
九、被继承人所负债务元,由继承人、、共同承担;为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所有开支共计元人民币,从被继承人遗产中扣除.
十、本协议在北京市区签署,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或与本协议内容相关的纠纷,由北京市区
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一式六份,各继承人执一份,主办律师执一份,公证机构留存一份.
继承人:继承人:继承人:继承人:
签约地点:北京市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