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审的公诉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也就是说,如果案情不复杂,通常一个半月之内就会宣判。但是也有例外情况。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的二十日、一个半月,公诉案件二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等;以上这些规定都是从法院立案受理之日开始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