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我所知,工伤保险有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5——2.0左右缴费。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第十条和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卫生部、安全监管局《关于
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21〕29号)文件规定,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缴纳,职工个人不
缴纳工伤保险费。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21),将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伤保险费平均缴费率原则上要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在这一总体水平下,各统筹地区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要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2.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