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
酒后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高于20ml),《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将处
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高于80ml),《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
危险驾驶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即“醉驾入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
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