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户口有宅基地吗,按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农户口原有的宅基地已经收回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只针对农村村民,由于已经由农村户口迁移成非农户口,原有的土地收回农民集体所有。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
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
土地使用权:
(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
(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
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