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不动产出售方的收款方式不同,发票开具方式区分为:
1、收款人分次收款的,即时开具发票,并在发票的“款项性质”栏目中注明款项性质结算尾款时,只开具一份尾款金额的发票,并在发票的“备注”栏中注明:各项不动产的建筑面积、单价、购房款总额和其他款项的名称、金额。
2、收款人一次性收款的,即时开具发票,并在发票的“款项性质”中注明款项性质,该份发票中应载明该不动产购房款总额和其他款项名称、金额等内容,开票人应对“建筑面积”“单价”、“金额”等如实填写。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七条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