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
一、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的,可以
在看守所执行;
二、判决已生效,现在已经是在执行阶段,只有侦查阶段是禁止探视的。
三、
看守所探视的相关规定:
1、主体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因为探监,既可以稳定情绪有利改造,还可以为看守所带来相应的经济效益。
2、证件条件。各监狱(看守所)要求在探监时,出示以下证件: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2)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现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种证明,最好是与亲友同去,探视,每月一般不能超过三次,一般来说,周六周日不是探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