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使鉴定报告更具有权威性。此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
交通事故认定书;
(8)
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
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
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2、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