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宽容促进家庭暴力的肆虐。
除产生后果严重的家庭暴力案件外,
对一些伤害不
大,
情节轻微的暴力现象,
一句
“清官难断家务事”
就把家庭暴力排斥在法的管辖范围之外。
尽管家庭暴力在性质上可能比一般暴力还要恶劣,
但由于社会公众对它的危害程度认识不足,
使得它成了“四不管”的真空地带,即“邻居不劝,居委会不问,单位不管,不出人命执法
机关不理”
,它实际上是对施暴者姑息纵容,是对家庭暴力的默许,在法律上失去了应有的
震慑预防作用。
这虽有立法不完备的原因,
但更重要的是人们思想上对家庭暴力的宽容、
认
可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