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夫、妻、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以及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取保候申请表。在侦查阶段,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在
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在审判阶段,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侦查、检察、审判机关对于符合
取保候审条件的,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并决定是人保、财产保,还是人保与财产保并用。
3、将上述人保或财产保或人保与财产保手续同时办理,并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其
取保候审手续即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