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事最大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要承担最大的责任是刑事责任,监事会的召集人多被称为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在执行职务活动中,如果监事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对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的,会构成犯罪。
二、监事的任免
1、监事的产生:
监事会成员一般由股东会选任,其办法与董事相同。不过,对于监事会中的职工成员,各国多规定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任或者由公司的工会组织选任;
2、监事的任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1名召集人;
3、监事的卸任与免职: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三、监事会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1、查公司财务,可在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财务;
2、对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5、可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也可以在股东年会上提出临时提案;
7、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8、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