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待遇,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保持劳动关系: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60%。
解除劳动关系: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赔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备注】:
1、六级工伤职员与单位
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伤残津贴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5、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给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的六级工伤职员缴纳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