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司法鉴定材料质证记录的合法性

更新时间:2022.06.13

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展开更多

针对司法鉴定材料质证记录的合法性,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司法鉴定机构只是属于司法局管理的社会机构,不是司法局的下辖单位,可以是社会上的中介机构,也...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0'55

税务登记证注销需要的材料如下: 1、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携带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关于你提问的法院提交鉴定的材料是否应质证的回答是:法院的理由没有法律依据,鉴定所应关注的是...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司法鉴定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