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上诉状应当包括如下要素: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第一审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
(3)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4)受理法院的名称、本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写上诉状的时间。其中,上诉请求要写清楚对原判全部或哪一部分不服,是要撤销原判、全部改判还是部分改判。其中事实与理由是主要是针对原审裁判而言的,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针对原审判决、裁定论证不服的理由,主要包括以下要点:
(1)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2)原审确定性质不当;
(3)适用实体法不当;
(4)违反了法定程序等等。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