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出具
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全责,根据己方损失
向对方主张赔偿。
2、首先根据对方的车辆是否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与车主的关系,机动车辆的投保公司来确定赔偿责任人,即确定案件的被告。
3、己方财产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等。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拒不签字,可以要求交警部门依法出具
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诉讼解决。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