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国土局掌握和积累了一些有效解决农村宅基地矛盾的方法和途径,可以帮助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把一些棘手的土地矛盾纠纷进行钝化,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巧妙地利用这些工作技巧可以收到化干戈为玉帛的良好效果,做好农村宅基地矛盾纠纷纠纷调处工作,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方法一:政策攻心法。这是我们最常用的方法之一,这种方法适用于对法律法规不了解或者是不懂的人群。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首先要向当事人宣传国家的土地政策法规;其次是结合土地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对照法律条文的具体条款,进行逐词逐句的分析讲解,让其了解违背政策将承担的后果;第三是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可以使矛盾双方心悦诚服的接受我们的调解。
方法二:换位思考法。这种方法适用于善解人意和愿意谅解人的人群。所谓的换位思考法,就是将矛盾双方的位置进行互换,双方站在对方的立场和观点上,让其感受对方的态度和承受力,使其在思想上发生转化,最终取得矛盾的化解。
方法三:推心置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性格直率的人群。在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我们要敞开心扉说亮话,讲出心里话,讲一些真实可信的话,让对方能够完全接受,使对方能够感到,从而打动对方的心声,取得对方的谅解和理解。这是最容易、最有效的土地矛盾纠纷调解的方法。
方法四:典型案例引导法。这种方法适用于注重现实的人群。在处理土地矛盾纠纷中,我们适时地引用身边的正反典型案例引导矛盾双方当事人,以人说事,以事说人,以古说今,让其进行比较,发现自己在土地矛盾纠纷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从典型案例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明白其中的益处和害处,从而弱化土地矛盾纠纷,最终达到解决问题的目标。
方法五:初始矛盾快速制止法。俗法说:“小漏不补,大漏受苦。”土地矛盾纠纷也是这样的道理,在矛盾纠纷的初发阶段,作为国土部门就要早发现,早介入,早制止,早处理,国土管理人员要深入矛盾一线,面对矛盾,正视矛盾,控制矛盾,不让矛盾扩大化,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重点要把握“早”和“快”这两个环节,这样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方法六:偏激矛盾冷处理法。这种方法适用土地矛盾比较重大和突出的纠纷,最适用于对法律知识和方针政策不全面了解的人群。矛盾的双方如果是对政策法规一知半解的人,说懂也不懂,说不懂也不全懂,自认为对政策法规了解的人,最容易把矛盾纠纷由小变大,由简单变复杂,由容易解决变成难以处理,处理这类矛盾纠纷就不要过于热情,要外冷内紧,表面上冷淡,实际上要重视,更不能草率和着急,切不可急于求成。必须让矛盾的双方尽情地诉说和发泄,这个时候,矛盾双方的情绪是很难控制的,负责调解矛盾的国土人员不要去作任何的解释和调解,把矛盾纠纷的双方“晾”在一边,也就是把矛盾纠纷进行“冷却”,等矛盾纠纷双方情绪稳定下来,这个时候处理起来就容易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