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合同无固定期限转签说明

更新时间:2022.07.28

由于该法第46条第5款规定,用人单位提出合同期满不续订而终止合同的,依然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无固定期限合同结束时的成本与固定期限合同结束时的成本基本持平,没有什么差别了。然而,在《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政策的规范下,由于用人单位正常解除合同须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而终止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而无固定期限合同结束时,终止的机会少,正常解除的机会多,且劳动者工作年限长的居多,固定期限合同结束时,终止的机会多,解除的机会相对少,且劳动者工作年限短的居多,所以无固定期限合同结束时的成本远远大于固定期限合同结束时的成本。这是两者曾经有过的一个重要差别。正因为有这样一个差别,所以多年来用人单位愿意与劳动者订立一年期限的合同,而不愿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2008年1月1日以后,两者的这一重要差别会逐步消失,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审视、认识无固定期限合同与固定期限合同的差别,尽量与劳动者订立较长期限的合同。
展开更多

针对合同无固定期限转签说明,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若是可以让劳动者拥有更加稳定的工作环境,但这并不是代表是一种铁饭...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0'56

合同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最大的区别在于终止的情形是不一样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可以通...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说明不全面,应当理解为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其条件为:1、劳资...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合同纠纷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