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往女方家上户口需要新生儿的《
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等。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女方怀孕后需先在计生部门领取《计划生育证》;
2、当孩子出生后,在婴儿出生地医疗机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书》,在派出所户籍室申领《新生婴儿落户申请表》;
3、按申请表的内容在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单位(村、居委会)出具证明、找落户所在地管段民警核实签字,到派出所分管户籍的所长签字。
4、持所长签字的申请表带婴儿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派出所户籍办证厅验证入户。超计划生育的还要出具相关的处罚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户口需要在新生儿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出生一个月以上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