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先提出离婚谁就要赔钱吗
《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禁止任何人包办、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一般情况下,夫妻任意一方有提出离婚的权利,提出离婚的一方,不会因为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而受到惩罚。所以,双方无法定过错的,谁先提出离婚,都不需要给予对方赔偿。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基本原则,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对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对方提出离婚也就是说对方是原告,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
离婚诉讼中,
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但是法院最终仍然判决离婚的,那么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单独提起诉讼。另言之,如果被告同意离婚的,就只能是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离婚损害赔偿,之后不得另行单独提出。
一审时被告作为无过错方没有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二审期间才提出的,由于人们法院实行二审终审,因此,法院只能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不能直接进行判决,需告知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单独提起诉讼。
当然无过错方提起离婚赔偿要求需要对方有以下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的;(是指由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
实施家庭暴力的;(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
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一般应构成轻微伤,如构成轻伤的话就涉及到
故意伤害罪了)
(4)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受到家庭暴力的话,就会构成虐待)。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