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注销不可以。公司成立后
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
吊销营业执照。
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
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
债权和债务和
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