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回财产差额。司法机关在查处贪污、受贿、走私等
刑事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差额达到巨大标准的,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按照
数罪并罚原则处罚;差额不符合巨大标准的,不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认定,但差额仍为非法所得,应当依法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