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和你说一下怎么认定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
一、法院怎样判定无力偿还:
经过调查,无存款,无多的房子,无有价证卷,等。
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依然无法完全清偿,法院的执行部门会依法调查债务人财务状况,包括其个人名下合法财产数量,是否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等等
确定债务人或者义务人名下没有可执行财产(如必要生活费等财产属于不可执行财产),则可以确定债务人无财产可执行,进而可以认定其无能力执行偿还义务
当然,就算法院认定后,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存在可执行财产时,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请主张继续执行
二、法院判决欠款人
无力偿还怎么办:
可以
申请强制执行他的个人财产,如果实在没有,就只能等到他有钱了,随时追缴,而且还可以限制其高消费,如坐火车不能坐软卧,不能坐飞机,不能进入高等场所消费之类的。他的亲属是没有义务替他还钱的。
三、法院判决还款,却无力偿还怎么办:
逾期不履行,法院可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
1、将你
不履行义务的不良信息予以公开,并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络和法院公告进行曝光;
2、向金融机构和工商、房管、税务、国土等部门通报;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通报备案,限制你出境;
3、视情限制你实施高消费行为;
4、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或公务员的,将向人大、政协、纪委、组织部门通报。
如果有下列行为的可以予以罚款、拘留或者
追究刑事责任:
1、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
2、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
3、隐匿财产、虚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隐藏、转移、处分可供执行的财产;
4、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等手段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
5、违反
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6、为逃避执行而长期下落不明或变更经营场所的;
7、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或者对执行人员、协助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如果确实无力执行的,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等你有财产后随时回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