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行为人是否构成使用
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需要审查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为发生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即发生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其中“国家规定”是指刑法第96条规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和决定,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和命令。二是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的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这里的“证件”主要指
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三是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