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对该行为进行定性,我国关于赌博类犯罪分为两类,一是赌博罪,二是
开设赌场罪。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涉嫌赌博罪;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网上代理的行为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情节较为严重,量刑就会到3—10年,而对于情节严重具体表现如下: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的;
(四)建立赌博网站后通过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接受投注的;
(七)招揽未成年人
参与网络赌博的;
(八)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