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老人再婚子女是否有赡养的义务有相关的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因此对老人
有赡养义务的子女仍然要履行义务,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给付赡养费。
但是
老年人再婚时,双方子女一般均已成年独立生活,因此老年人配偶一方与他方子女基于再婚形成直系姻亲关系,由于我国法律并未对直系姻亲之间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子女仅对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而无须对生父母再婚配偶承担赡养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赡养人不得以
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
履行赡养义务,即为维护老年人的权益不受侵害,老年人再婚后,老年人子女不得以其放弃全部或部分继承权而拒绝履行对老年人的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