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体不同。
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
医疗事故罪的主体则是医务人员;
2、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医疗事故罪侵害的主要客体是医疗机构的管理秩序;
3、过失的内容不同。玩忽职守罪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过失,而医疗事故罪则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出现的过失;
4、客观表现不同。玩忽职守罪表现为在行政管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医疗事故罪则表现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操作常规;
5、危害后果不同。医疗事故罪的危害后果仅限于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受损,而玩忽职守罪的后果既可以是人员伤亡,也可以是财产损失,还可以是恶劣的政治影响。
6、综合上面所说的,玩忽职守就是属于国家的工作人员没有履行自己的责任而让他人和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失,对于此处为完全就是构成了犯罪,可以利用我国的刑事法律的条款来进行处罚,但对于处罚的标准就会按案件的大小来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