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
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所以安置房有房产证可以买卖吗这个问题应该是肯定的。
1.如果有房产证和
国有土地证,房子买卖没有限制。
2.如果有房产证和
集体土地证,则必须是同村的居民才可以买卖。
拆迁安置房若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
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3、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
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
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