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养子女、继子女有继承权。子女,包括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应当与亲生子女一样作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
2、法律明确规定,只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对那种自己已独立生活而父母老年再婚的人,由于没有事实上的扶养关系,是不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
父母的遗产的。同时,
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