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一般都设医务科或医务部,专门
处理医疗纠纷。
患者可以与医院协商,可以到卫生局医政科举报,也可以
到法院起诉。解决医患纠纷首先可以与医院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请求协调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
损害赔偿诉讼,同时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
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
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