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有限的常识中,欠债不还不过是民事纠纷,不够钱多少钱都远远够不成犯罪因素,可一旦涉及诈骗型欠债,就属于刑事案件,会被判刑坐牢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欠债本身不致犯罪,但由其滋生出来的事端,足以给欠债人扣上犯罪的帽子。诈骗罪就是其一。借钱何以会演变成诈骗,这就得看欠债人了。如果,欠债人自身没有还款能力,而且没有还款意愿,编造借口贸贸然借钱,这就涉嫌诈骗。
那么,欠多少钱会被判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