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了首付款能退房,如果购房人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开发商的严重违约行为而要求
解除买卖合同,不需要
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是自己的原因的话,需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2、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