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
不构成犯罪。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
故意伤害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五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
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1.警告。
2.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即按《人体
轻伤鉴定标准》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时,既要考虑行为是否给人体组织及器官机能造成了损害,又要考察损害的程度。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
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