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全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动产权证书,简称不动产证,是权利人享有该
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
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它的展开将为房地产税的征收起到基础性作用,并推动遗产税、物权保护等一揽子制度改革。今后城市居民的“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产权证)将陆续换发成“不动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与此同时,江苏徐州和四川泸州两地颁发了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