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2、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行动建议:
1、欠条只是作为证据存在,并不是起诉的必要条件,没有欠条并不影响当事人
向法院起诉。
2、只要当事人满足了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即当事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即使没有欠条也是能够起诉的,只不过可能获胜的可能性不大。因此,需要用其他证据来补充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