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是指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诉讼活动。
执行程序中,有“申请执行”、“执行异议”、“执行和解”、“执行担保”、“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等等。没有跟题目中“强制执行到期”相同的的程序和概念。
“中止执行”,是指在执行过程开始后,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导致执行程序暂时中断,原因消除后,执行程序恢复的一种法律制度。这个程序跟题目内容不太相符。
“终结执行”,是指执行程序结束了,无论什么原因也不再恢复。执行终结是为了解决无法执行或无需继续执行的一项制度。比如申请人申请撤销、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撤销、被执行人死亡(重病、无遗产、无义务承担人)、权利人死亡等。这个程序跟题目内容不太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