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前
怎么签合同,公司依法注册之日正式成立,因而取得
签订劳动合同主体资格。虽然该公司筹备期间的行为视同
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行为,但不能因该公司主体资格不符而武断地认定
劳动合同无效,此时应当对劳动合同做出合理界定。笔者认为,从筹备期的特殊性及职工劳动保障两方面考虑,应当认定公司成立前的劳动合同视为法定代表人与职工之间的一份协议,即自2010年3月12日至2010年8月3日,因该公司未注册,不具备主体资格而劳动合同无效;对公司成立后的部分,因该公司取得主体资格而劳动合同依法有效。据此,仲裁委采纳了笔者的观点,裁定该劳动合同在时间上部分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