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清偿合同的相关知识

更新时间:2022.06.12

代物清偿合同成立后,新债务当然成立。但此新债务并非原债务的继续,而是异于原债务之另一个债务。因此,关于原债务之抗辩,在新债务不得主张,此点应该是债权人接受代物清偿主要的利益所在,因为债务人不得以关于原债务的抗辩对抗债权人,债权人在代物清偿更容易实现债权。
展开更多

针对清偿合同的相关知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52

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在很多方面,具体如下: 1、权利客体不同,物权的客体主要是有体物,包括...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合同纠纷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