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债务金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
向法院起诉债权人,并向法院申请确认债务金额。符合备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2、债务人对债务金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债权人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诉讼,法院应当确认债务人的债务金额。
《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