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间协议离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协议离婚必须是夫妻双方完全自愿。
(2)当事人在
离婚协议中已经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出适当处理。
(3)必须双方当事人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
协议离婚应提供以下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
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10)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