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有三种:刑事拘留﹑司法拘留﹑行政拘留。
从形式上看都是对公民的羁押,实际上,这三种拘留的性质是根本不同的。
刑事拘留:是刑事
诉讼过程中,为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发生,保证侦查﹑起诉﹑审判顺利进行的一种临时剥夺人犯人身自由的措施,这种措施不具有任何处罚的性质。
行政拘留:是对
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适用的一种行政处罚。
司法拘留:是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过程中对妨害诉讼进行的人采取的一种排除妨害的措施,这种措施既是诉讼强制措施,又兼有一定的处罚性质。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异地拘留、逮捕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