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可以转让自己的股权。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或全部股权,但有以下的限制:
1、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如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则视为同意转让;
3、并且,在同等条件下,就拟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还具有
优先购买权。
风险提示: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
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