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购买普通住房
对首次购买90平方内的普通住房,凭无房证明,按1%缴纳;
对首次购买90平方~144平方的普通住房,凭无房证明,按
1.5%缴纳;
2、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按3%缴纳;
3、购买非普通住房,不管是否首次都按3%缴纳;
4、购买
非住宅房屋,不管是否首次都按3%缴纳。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5、《中华人民共和国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