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订立是需要经过
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的,但
合同的成立不一定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自当事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