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忠诚协议书关于财产的约定有效。忠诚条款原则上是有效的,但应考虑是否公平。若按明显不公平的协议履行可能造成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获利极大,双方利益过于失衡的,法官可以通过自由裁量权进行调整,作出合理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