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
技术合同无效;
②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订立的技术合同,未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由该科研组织成员共同承担责任,但并不导致技术合同无效。
③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取得行政许可,而未经审批或者许可的,不影响当事人订立的相关技术
合同的效力。
④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
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
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八条【合同效力援引规定】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